桃園市大園區 · 南園段 966-2 / 967 / 968 地號

這塊地,是我們家族
共有的祖產

如今部分土地被廟方建物與廟埕占用,
經變價拍賣、協商一再破局,至今仍在訴訟。
我們的訴求很單純:回到理性的討論與公平協商。

30 秒看懂這件事

如果你沒空看完全部,至少看這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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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大園南園段 966-2、967、968 等地號,是多人持分的共有土地;其中部分土地長期有仁德宮廟方的建物與廟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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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片共有土地後來經法院「變價拍賣分割」,最終由廟方標得

  3. 3

    我方多次嘗試以換地、價金找補等方式協商,但廟方就捐地範圍、增值稅負擔等條件反覆變動,協議始終無法簽成。我方記錄

  4. 4

    雙方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拆屋還地民事訴訟);過程中另有刑事爭議,相關強制罪告訴經檢方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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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不是要對立,而是希望回到理性的討論與公平協商,把這塊土地的問題好好解決。

事件始末

以下時間軸整理自我方往來記錄與司法文件。標註「我方觀點」者為我方立場,其餘為有文件可佐之事實。

協商階段(2023)
  1. 2023.10.17
    廟方主委向我方表示,已說服游家六人放棄優先承購權,希望整合處理土地。
  2. 2023.10.24
    我方正式向廟方提出協商方案,雙方協調尚屬順利,對方表示協議書確認中。
  3. 2023.10.27
    原訂簽約日,廟方臨時要求某共有人應自行負擔土地增值稅,與先前說法不符,簽約因此取消
  4. 2023.11.16
    再次協商破局。廟方表示,希望我方全數捐出廟方占用的土地,否則就「擺著不處理」。我方記錄
協商階段(2024)
  1. 2024.05.21
    廟方邀我方到廟內坐下來談,提議雙方各自提出方案後再約時間繼續討論。
  2. 2024.05.25
    我方依約將方案交給對方後,此後即無下文
  3. 2024.10.10
    地方人士召集協調,廟方主委未到場。
拍賣與衝突
  1. 期間
    共有土地經法院變價拍賣分割並公告拍賣,最終由廟方標得見拍賣公告
  2. 期間
    爭議升高,我方曾以存證信函通知廟方處理占用問題,未獲回應;其後並掛出布條表達訴求。
  3. 期間
    相關刑事強制罪告訴經檢方為「不起訴」處分;雙方並曾作成和解筆錄。見不起訴書
訴訟階段(2025–2026)
  1. 2025.09.08
    我方共有人對仁德宮提起「拆屋還地」民事訴訟(114年起訴)。
  2. 2026.03.16
    仁德宮提出民事答辯狀(115年訴字第174號)。
  3. 2026.04.28
    仁德宮提出答辯續一狀,案件審理中。
  4. 現在
    案件仍在進行。我們依然希望不必走到拆屋的地步——回到談判桌,理性、公平地解決。

這塊地的真相

歷年空拍影像,可以看見這片土地與周邊的演變。(地籍圖、持分示意圖待補上去識別化版本)

📐 地籍圖 / 持分示意圖:去識別化(移除姓名、身分證、地址)後置於此。

📷 現場照片(廟埕、貨櫃、雨遮、布條):挑選並遮蔽人臉與個資後置於此。

常見疑問

外界常問的幾個問題,我方在此一併說明。

你們明明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為什麼不行使?

廟方當時表示是「奉媽祖指示」出面投標、要整合處理土地問題。基於這份信任與整合的善意,我方才未行使優先購買權。

外界說「是你們承諾反覆」,真的嗎?

從我方記錄來看,是協商條件一再變動:先要求全數捐地才願簽協議,後又稱「擺著不處理」,之後再提新條件,導致協議遲遲無法定案。我方觀點

為什麼貨櫃會放在廟埕?

占用問題我方曾以存證信函通知處理,未獲回應。此部分後有刑事爭議,相關強制罪告訴經檢方不起訴處分。

「一坪換一坪」不就解決了嗎?

不同位置的土地價值本就有差異。我方認為應以合理價格找補或購買的方式處理,而非單純一坪換一坪。我方觀點

投標當天你們有派人,為何沒阻止?

標單一旦投入標箱即不能取出。廟方一早即投入標單,現場已無從阻止。

我們的訴求

我們不想要對立,也不想走到拆屋的那一步。
我們只希望雙方能回到理性的討論與公平的協商
把這塊共有土地的問題,好好地、公平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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